一、鍋爐燃燒調整的方法
1.生物質在振動爐排上的燃燒過程
生物質的燃燒通常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預熱起燃階段、揮發分燃燒階段、炭燃燒階段。生物質在振動爐排上的燃燒過程分為預熱干燥區、燃燒區和燃盡區,這可以與振動爐排的高、中和低端相對應。根據各區的燃燒特點,各區需要的風量有差別,預熱干燥區和燃盡區的風量少一些,燃燒區的風量要大一些。燃料顆粒在振動爐排鍋爐中燃燒可以分為兩種類型:顆粒大的在爐排上燃燒,在氣力播撒的過程中,顆粒特別小的在爐排上部空間發生懸浮燃燒。
2.生物質鍋爐在爐排上完全燃燒的條件
爐內良好燃燒的標志就是在爐內不結渣的前提下,盡可能接近完全燃燒,同時保證較快的燃燒速度,得到最高的燃燒效率。
(1)供應充足而有合適的空氣量
如果過量空氣系數過小,即空氣量供應不足,會增大固體不完全燃燒熱損失q4和可燃氣體不完全燃燒熱損失q3,使燃燒效率降低;如果過量空氣系數過大,則會降低爐膛溫度,增加不完全燃燒熱損失。最佳的過量空氣系數使q2+q3+q4之和為最小值。
(2)適當提高爐溫
根據阿累尼烏斯定律,燃燒反應速度與溫度成指數關系。在保證爐膛不結渣的前提下,盡量提高爐膛溫度。
(3)爐膛內良好的擾動和混合
在著火和燃燒階段,要保證空氣和燃料的充分混合,在燃盡階段,要加強擾動混合。
(4)燃料在爐排上和爐膛中有足夠的停留時間
(5)保持合理的火焰前沿位置。火焰前沿應該位于高端爐排與中部爐排的之間區域,火焰在爐排上的充滿度好。
3.振動爐排鍋爐的燃燒調整方法
(1)調整振動爐排的振動頻率和振動周期(振動時間和停止時間)
振動爐排的振動頻率一般不隨負荷的變化而進行調整,最佳的振動頻率是通過觀察低端爐排的擋灰板處的灰渣堆積厚度來決定的。當燃料的粒度、水分和負荷發生變化時,只是對振動時間和停止時間進行調整,振動頻率一般不進行調整。
振動爐排的頻率應該由下面兩個因素來決定:其一是低端爐排的擋灰板處的灰渣堆積厚度,應該維持在5~10cm;其二是在一定振動頻率下,不能使爐膛負壓發生劇烈變化;其三是檢測1號撈渣機出口的灰渣含碳量,正常的含碳量應該為5~10%。(正常情況下,飛灰的含碳量為1~2%;灰渣的含碳量為5~10%。)。根據調整試驗得出:振動爐排的頻率應該為40~45赫茲。
爐排的振動時間決定燃料顆粒在爐排上的行走速度(或每一振動周期內燃料在爐排上的行程),振動時間越長,其破壞焦渣的能力強,但料層內部的翻動性能差,行走速度加快;爐排的停止時間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燃料顆粒在爐排上的停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