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長假回來后,我們進入2015年代。新年起,新《環保法》正式實施。修訂后的《環保法》授權給各級政府、環保部門新的監管權力,比如,罰款可按日計罰,情節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可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責令停業、關閉。日前,我市環保局在市會議大廈組織召開了新環保法配套政策講座,環保系統執法人員及全市重點污染企業代表近千人參加了講座。
事實上,新修訂的環保法元旦起正式實施。它授權各級政府、環保部門新的監管權力。比如,環保部門可以對造成嚴重污染的設施設備查封扣押。針對過去存在的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新《環保法》設計了罰款按日計罰的制度。同時,對于排污者超標或者超總量排污的,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頓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責令停業,關閉。
日前,市環保系統的執法人員參加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暫行辦法》、《環境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暫行辦法》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新環保法配套政策。
罰金按日算加大違法成本
有環保專家指出,新《環保法》實施后,增加了按日計罰的規定,加大了企業違法成本,增強了法律法規的威懾性,比如,以某廠“一月份、二月份、三月份廢氣連續超標,第一次處罰10萬元”為例,如“二月份、三月份按日計罰”,則最高可處罰600萬元。
專家還指出,新《環保法》對于違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是逐級增大的。從一般性的處罰,到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政拘留,企業的違法成本肯定會越來越大。新《環保法》是現階段最有力度的《環保法》。